青年首購優惠低利貸款

年齡

20至40歲
利率及額度‧ 前七年最高不超過3%,目前為前七年 2.285%,第八年起3.285%
‧ 220萬
‧ 最長20年
‧ 寬限期5年
家庭年收入 家庭年收入在戶數20%分位點以下之低收入青年戶家庭(96年度標準:台北市、台北縣轄市86萬元,高雄市及省轄市60萬元,臺灣省52萬)
家庭狀況有直系親屬同一戶籍或有配偶者
住宅狀況‧ 當地設有戶籍
‧ 本人、配偶、同一戶籍親屬均無自有住宅,且均未受政府輔助購屋者
購屋限制建物用途登記含有住宅或住字樣
其他規定如申請人重複辦有二種以上優惠貸款者,應撤銷貸款資格,並繳還自貸款之日起政府已撥補之利息總額。
名額產生方式 計劃每年1萬戶,超過部分抽籤決定,95年未滿額,採隨到隨辦方式辦理
申請時間96年度受理期間為自96年1月3日至額滿或96年11月30日為止。
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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